一名企业家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入狱,16年后,法院重审宣判其无罪。罪与非罪的反转,就发生在甘肃省的赵守帅身上。赵守帅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30日发布的四个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之一。2002年,他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3万元,犯罪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。今年7月24日,新乡市中院宣判赵守帅无罪。“办理有关产权刑事案件,必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,对于法律界限不明、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,不作为犯罪处理。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认定原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原审裁判确有错误,依法提出抗诉,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产权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。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布赵守帅涉产权刑事申诉案时,认为...